序號 | 貨物名稱 | 規格型號、主要技術參數及標準配置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1 | 抗震支架 | 單管側向150-C | 套 | 50 | 保定三標項目 |
2 | 抗震支架 | 單管雙向150-S | 套 | 40 | 保定三標項目 |
3 | 抗震支架 | 多管側向(100*2+125*2+200*3)-C | 套 | 200 | 保定三標項目 |
4 | 抗震支架 | 多管側向(100*2+150*4+250*3)-C | 套 | 155 | 保定三標項目 |
5 | 抗震支架 | 多管側向(100*3+125*4)-C | 套 | 60 | 保定三標項目 |
6 | 抗震支架 | 多管側向(100*3+150*2)-C | 套 | 60 | 保定三標項目 |
7 | 抗震支架 | 多管側向(100*4+150*3)-C | 套 | 10 | 保定三標項目 |
8 | 抗震支架 | 多管側向(80*2+100*3+125*2)-C | 套 | 30 | 保定三標項目 |
9 | 抗震支架 | 多管側向(80+100*2+125*2)-C | 套 | 30 | 保定三標項目 |
10 | 抗震支架 | 多管側向(80+100*2+125*3)-C | 套 | 30 | 保定三標項目 |
11 | 抗震支架 | 多管雙向(100*2+125*2+200*3)-C | 套 | 160 | 保定三標項目 |
12 | 抗震支架 | 多管雙向(100*2+150*4+250*3)-C | 套 | 150 | 保定三標項目 |
13 | 抗震支架 | 多管雙向(100*3+125*4)-C | 套 | 40 | 保定三標項目 |
14 | 抗震支架 | 多管雙向(100*3+150*2)-C | 套 | 40 | 保定三標項目 |
15 | 抗震支架 | 多管雙向(100*4+150*3)-C | 套 | 10 | 保定三標項目 |
16 | 抗震支架 | 多管雙向(80*2+100*3+125*2)-C | 套 | 30 | 保定三標項目 |
17 | 抗震支架 | 多管雙向(80+100*2+125*2)-C | 套 | 30 | 保定三標項目 |
18 | 抗震支架 | 多管雙向(80+100*2+125*3)-C | 套 | 30 | 保定三標項目 |
19 | 抗震支架 | 風管側向1600-C | 套 | 170 | 保定三標項目 |
20 | 抗震支架 | 風管側向800-C | 套 | 140 | 保定三標項目 |
21 | 抗震支架 | 風管雙向1600-S | 套 | 140 | 保定三標項目 |
22 | 抗震支架 | 風管雙向800-S | 套 | 120 | 保定三標項目 |
23 | 抗震支架 | 風機設備 | 套 | 160 | 保定三標項目 |
24 | 抗震支架 | 橋架側向(200+300+400)-C | 套 | 180 | 保定三標項目 |
25 | 抗震支架 | 橋架側向(200+400+600)-C | 套 | 180 | 保定三標項目 |
26 | 抗震支架 | 橋架側向(200+400+800)-C | 套 | 180 | 保定三標項目 |
27 | 抗震支架 | 橋架側向(200+600*2)-C | 套 | 170 | 保定三標項目 |
28 | 抗震支架 | 橋架側向(200+800*2)-C | 套 | 70 | 保定三標項目 |
29 | 抗震支架 | 橋架側向(300+600*2)-C | 套 | 70 | 保定三標項目 |
30 | 抗震支架 | 橋架側向(300+800*2)-C | 套 | 70 | 保定三標項目 |
31 | 抗震支架 | 橋架側向(600*2+800*2)-C | 套 | 80 | 保定三標項目 |
32 | 抗震支架 | 橋架側向600-C | 套 | 40 | 保定三標項目 |
33 | 抗震支架 | 橋架側向800-C | 套 | 35 | 保定三標項目 |
34 | 抗震支架 | 橋架雙向(200+300+400)-C | 套 | 180 | 保定三標項目 |
35 | 抗震支架 | 橋架雙向(200+400+600)-C | 套 | 180 | 保定三標項目 |
36 | 抗震支架 | 橋架雙向(200+400+800)-C | 套 | 180 | 保定三標項目 |
37 | 抗震支架 | 橋架雙向(200+600*2)-C | 套 | 155 | 保定三標項目 |
38 | 抗震支架 | 橋架雙向(200+800*2)-C | 套 | 55 | 保定三標項目 |
39 | 抗震支架 | 橋架雙向(300+600*2)-C | 套 | 45 | 保定三標項目 |
40 | 抗震支架 | 橋架雙向(300+800*2)-C | 套 | 60 | 保定三標項目 |
41 | 抗震支架 | 橋架雙向(600*2+800*2)-C | 套 | 65 | 保定三標項目 |
42 | 抗震支架 | 橋架雙向600-C | 套 | 40 | 保定三標項目 |
43 | 抗震支架 | 橋架雙向800-C | 套 | 40 | 保定三標項目 |
注:若對采購貨物設計圖紙及規格有疑問,請及時聯系項目部,采購貨物需項目部與供應商雙方確認設計規格無誤簽字后,再進行生產。 |
二、采購要求
1、報價人須知:
1.1、本次詢比價為整體采購,采用一輪報價方式,詢比價響應供應商報價時須寫明單價及總價、產品的詳細配置參數,報價包含貨物制造、運輸、裝車卸車碼放、安裝費用(含輔助材料)、技術指導、售后服務等交付采購人使用前所有可能發生的費用,確定成交供應商不再增補任何費用。
1.2、交貨期:2025年6月起一次性交貨(以買方通知供貨開始5天內)。
1.3、交貨地點:保定城市更新三標工程施工現場指定地點。
1.4、質量標準或要求:
1.4.1、材料應滿足國家最新標準規范,各零部件材料的性能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抗震支架必須符合《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 GB50981-2014與CJ/T476-2015《建筑機電設備抗震支吊架通用技術條件》要求;緊固件的性能等級應符合GB/T3098.1、GB/T3098.2、GB/T3098.6和GB/T 3098.15的規定;墊圈的性能應符合GB/T93、GB/T95的規定;全螺紋吊桿的性能應符合GB/T15389的規定;錨栓的性能應符合JG160的規定;剛性支撐部件的性能應符合GB/T6723、GB/T3091的規定;柔性支撐部件的性能應符合GB/T9944的規定,如遇質量新標準更新發布時,雙方執行新標準。抗震支架質量標準需按照現行有效最嚴格標準執行。
1.4.2現場安裝除滿足《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50981-2014以及國標圖集16D707-1《建筑電氣設施抗震安裝》外,還應按照《抗震支吊架安裝及驗收規程》CECS420 2015要求。需通過第三方檢驗機構檢測合格,抗震支架型鋼具體要求:截面尺寸41*41/41*62,槽鋼厚度不低于3.0mm,鋼材材質Q355B,型鋼和所有配件防腐:熱浸鋅加涂塑,熱浸鋅厚度為85μm。涂塑厚度為400μm。
1.4.3深化要求按照《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50981-2014以及國標圖集16D707-1《建筑電氣設施抗震安裝》進行計算,報價人還需提供對應的深化圖紙,以供后續評標。現場施工圖紙見附件一。
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材料的價格應合理,確保經濟性。
1.5、質保期:質保期為標的物安裝完成后經雙方現場驗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滿[12]個月。質保期內出現的產品質量問題由賣方負責。質保期內的質量缺陷索賠以現場照片或第三方檢驗結果為準。
1.6、詢比價評標方法:詢比價小組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且開標后報價人按照招標人要求提供樣品,在同等質量條件下報價最優的原則確定成交人。最低價不是唯一評標標準。
1.7、報價人需在報價文件中提供每套不同規格的支架對應重量清單作為附件。
2、報價人的資質要求:
2.1、響應人為生產廠家的,必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內的生產許可證、環保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等。產品取得國家授權、許可的第三方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合格證書或檢驗合格報告不少于1個(附檢驗報告原件的掃描件)且出具的檢驗報告不低于招標規格的產品。
2.2、響應人為代理商的,必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其代理的須滿足第1條生產廠家資格條件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3、報價人應具有近 3 年內(2021年1月至今) 類似工程的抗震支架供貨業績,供貨合同不少于 2 個,且簽訂的合同金額在50萬元以上(附合同原件及中標通知書原件掃描件,合同總金額清晰可見,并提供對應的增值稅發票);應具有供應、組織貨源的能力和經驗。
2.4、財務狀況:有近 3 年 (請提供2022-2024年度)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報表,資負債結構合理,具備一定的盈利能力;企業的現金流表現正常,資金周轉不存在困難。
2.5、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近三年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嚴重違約或被逐。
2.6、響應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
2.7、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無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 單(黑名單)信息。
2.8、報價人須為一般納稅人,具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能力。
2.9、投標人必須是注冊的合格供應商
2.10、本次詢價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11、響應人的報價文件中應提供符合競價文件要求的資質證明資料。本次競價采購對響應人的資格審查采取資格后審的方式。
3、付款及付款條件:
3.1、合同價格確定后,合同履行期間不予調整,保持不變。結算數量以實際到貨并驗收合格數量為準。
3.2、賣方每月11日與買方設備物資部門對賬,確認供貨數量后,經買賣雙方授權代表簽字確認,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采用一票制,稅率為13%,送遞買方設備物資部驗收、上賬。
3.3、分期付款:物資到達合同指定交貨地點,經買方核實數量、名稱、型號規格與合同完全一致,檢查外表無損傷和缺陷后,雙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物資驗收證書,且收到當期貨款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入賬驗收之日起 60日內支付貨款總額的80%;剩余15%貨款在上次付款后60日內支付(不含質量保證金)。遇買方對上結算不及時,買方支付賣方貨款時間將順延30天,賣方無異議。
3.4、合同實際總價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期滿無質量問題或質量保證期出現的質量問題經賣方維修處理符合買方要求的,質量保證期滿后30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賣方。質保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則質保期和質保金返還相應順延。
3.5、如賣方與買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其貨款待糾紛最終解決后30天內付清。
3.6、付款方式:銀行轉賬或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證、承兌匯票、E信通、中企云鏈、電建融信、供應鏈金融產品、電子支付憑證等)(最長可接受1年期),貼息由收款方承擔。
3.7、報價人中標后,于合同簽訂前以銀行轉賬形式繳納合同額2%的履約保證金。如因非買方原因,中標供應商無法按時供應次數達到三次時,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并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
4、驗收及計量方式:
4.1、標的物交貨時,賣方(采購報價階段的成交人)應同時交付包括并不限于送貨單、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廠商資質等相關資料文件等。
4.2、外觀檢查:雙方核對標的物名稱、型號規格是否與合同相符;標的物有無損壞等。
4.3、經買方驗收交貨合格后,雙方簽發交貨驗收單。
4.4、賣方按照施工要求及時進行安裝,由買方組織設計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以及地方有關部門共同驗收,最終驗收合格的數量作為結算付款的依據。
5、質量責任:
報價人應對標的物的質量技術負責,采購人在使用中發現質量未達到技術規格書及驗收要求,報價人在收到通知后應在3日內到達現場并提出解決方案,無法解決時,扣除該產品質量保證金,并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對工程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三、詢比價文件的獲取
1、凡滿足本公告規定的潛在報價人資格要求并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 5月30日15時00分(北京時間)前……下載詢比價文件。
1、報價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 年 5月 30日 15 時 00 分 (北京時間)
溫馨提示: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閱,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點擊 注冊 / 登錄,或聯系工作人員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獲取詳細的招標公告、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及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