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金線河綜合治理工程河道治理與沿線公路橋梁交叉專項安全評估項目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保定市金線河綜合治理工程河道治理與沿線公路橋梁交叉專項安全評估項目已由保定市行政審批局以保定市行政審批局關于保定市金線河綜合治理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審批決定,保行審水建〔2024〕19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保定市城區水系管理服務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超長期特別國債及地方政府配套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保定市城區水系管理服務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通過對金線河河道清整、擴挖等措施增大過水斷面,滿足30年一遇排澇標準,河道治理總長度為17.8km以及完成河道相關配套達標建設。本項目為河道治理與沿線上等級公路及市政道路橋梁交叉專項設計,共計交叉12處,分別為保滄高速9處,朝陽大街1處,蓮池大街1處,京港澳高速1處。由于本項目為河道綜合治理,需對本次12座橋梁所在位置的河道進行開挖,為減小對既有橋梁的擾動,因此進行本次專項設計。
2.2招標范圍:對保定市金線河綜合治理工程河道治理與沿線公路橋梁交叉專項安全評估咨詢服務,提交安全評估報告并指導項目方案通過相關部門審查(含提供與該工程相關的后續服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咨詢能力。
3.1.2財務要求:具備2023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如投標人為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也可提供基本賬戶開戶行出具的銀行資信證明)。
3.1.3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失信被執行人、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
3.1.4其他要求:(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采購項目,采購本國服務、支持節約能源、支持環境保護、支持中小微企業。
3.1.5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須具備公路工程類或道路橋梁類及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01-2309:00至2025-01-2717:00(北京時間,下同)……下載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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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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