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機場航站樓海關出入境智能化改造一期設備招標
標段/包名稱:深圳機場航站樓海關出入境智能化改造一期設備采購項目標段/包編號:251E
報價方式:總價包干采購控制價(元):9755857.69
采購控制價說明:
采購控制價說明附件:
評審辦法:綜合評估法開啟形式:線上開啟
投標/響應文件:線上遞交
是否繳納保證金:是
是否采用評定分離方式:否
是否遞交資格審核資料:否
聯合體投標:不允許
交貨期(天):60交貨期說明:合同簽訂后,60個日歷日內要完成到貨,自甲方簽署貨物簽收單之日起60個日歷日內完成中標貨物的交付和所有設備的安裝調試工作,達到上線條件。
招標/采購范圍:招選一家供應商負責T3航站樓三層海關出入境智能化改造提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出境衛檢智能化查驗設施設備:①出境衛檢查驗臺2套;②衛檢自助智能查驗通道10套;③自助申報一體機2臺;④查驗工控機10臺;⑤中控行李顯示屏幕2臺;⑥人臉識別攝像機10臺;⑦其他相關配合設施設備。(2)海關旅客通關系統深圳機場模塊:①深圳海關旅客通關服務平臺部署綜合展示模塊1套、智慧檢疫作業模塊1套和智能風險分析模塊1套;②機場安檢平臺部署行李預安檢攔截模塊1套及中控托運行李顯示系統1套。(3)各個設備及模塊有機結合成一個整體,實現相互協作。包括設備供貨、輸運、現場安裝服務及相關使用模塊部署,并與海關現有系統的對接調試、質保服務、培訓及售后服務等內容。
資格條件:至少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獨立法人或合伙制企業或其他組織(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或政府部門頒發的其他商業登記材料,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二)投標人須為所投主要產品(出境衛檢智能查驗通道(含閘機))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合法唯一授權的代理商(證明文件:若為制造商,須提供制造商資格聲明函,格式自擬;若為所投主要產品代理商,須提供擬投設備制造商出具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如同一所投主要產品制造商與代理商同時參與投標的,僅接受制造商的投標;若同一制造商就本項目向多個代理商出具了唯一的專項授權,并且多個具備合法授權的代理商參加投標,則該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標均按廢標處理)。(三)投標人須具有不少于一個同類有效業績,有效業績指同時滿足下述要求:(1)業績時間:近五年(2019年12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以驗收合格時間為準);(2)業績內容:包含智能化閘機(含證件及人臉識別功能)系統供貨的業績;(3)業績金額:不少于人民幣400萬元;(4)證明文件: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及驗收證明材料等證明文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雙方、合同簽訂時間、合同內容、合同金額、雙方聯系人及電話,驗收證明材料須體現本項目通過驗收等內容),若合同關鍵頁無法全部體現相關內容,可提供業主證明做輔助證明,加蓋業主章,否則視為無效證明文件,合同金額還可用發票復印件輔助證明,發票內容應與業績內容要求相關。以上材料均需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視為無效證明文件。(四)投標人須信譽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國”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證明文件:“信用中國”網站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詢結果截圖,“嚴重失信”欄顯示為0條記錄,加蓋投標人公章。若結果截圖顯示“查詢不到該企業”,視同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五)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能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掛靠、轉包,不得違法分包。
文件獲取開始時間(公告發布開始時間):2025-01-1617:00文件獲取截止時間:2025-01-2717:00
質疑截止時間:2025-02-0117:00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時間:2025-02-0617:00
遞交文件截止時間(公告發布截止時間):2025-02-1110:00開標時間:2025-02-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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