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團校通勤車及行政零星用車租賃服務(重招)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75.40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75.4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1)標的名稱:廣東省團校通勤車及行政零星用車租賃服務(重招)
(2)標的數量:1項
(3)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采購內容 | 服務期 | 采購預算 |
廣東省團校通勤車及行政零星用車租賃服務(重招)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或累計結算金額達到采購預算的,以先到者為準 | 人民幣75.4萬元 |
1)詳細要求請參閱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購需求”。
2)合格的響應供應商應對本項目所有采購貨物和服務進行報價,不允許只對部分貨物和服務進行響應報價。
3)需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政策、支持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展政策、采購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相關政策等。
(4)其他:詳見“其他補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或累計結算金額達到采購預算的,以先到者為準。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響應的,須提供總公司和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2)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或資格文件聲明函;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或資格文件聲明函;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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