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軌道交通1、2號線延長線反恐設備采購服務項目采購公告
1. 采購條件
本項目南昌軌道交通1、2號線延長線反恐設備采購服務項目,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采購。本項目適用于《南昌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采購平臺管理辦法》。
2. 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 項目地點:江西省南昌市。
2.2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3 供貨期限:自采購人發(fā)出供貨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nèi)完成供貨。
2.4 采購范圍:本項目采購范圍為南昌軌道交通1、2號線延長線公安反恐設備采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經(jīng)銷商,且持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3.2 投標人業(yè)績要求:自開標之日前(含開標之日)60個月內(nèi)(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一項單項合同金額為人民幣120萬元及以上的警用或反恐裝備(須含執(zhí)法記錄儀或防彈頭盔或防彈背心)供貨業(yè)績。
3.3 投標人信譽要求: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投標資格被暫停或取消,或財產(chǎn)被接管、凍結、破產(chǎn)狀態(tài);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或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3.4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
4.2 獲取采購文件時間:2024年11月20日~11月26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 投標人在獲取采購文件時須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4.3.1 法定代表人辦理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授權代理人辦理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4.3.2 單位介紹信。
5. 遞交投標文件地點及開標時間
5.1 開標時間:詳見采購文件。
5.2 遞交投標文件及開標地點:詳見采購文件。
注:未按采購文件約定方式獲取采購文件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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