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燕郊分行三河支行對公普惠授信客戶清收案件律師代理費用項目三次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中國銀行燕郊分行三河支行對公普惠授信客戶清收案件律師代理費用項目已由 / 以 /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燕郊分行 ,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 ,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燕郊分行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項目名稱:中國銀行燕郊分行三河支行對公普惠授信客戶清收案件律師代理費用項目三次;招標編號:BOCYJ-JC-2024021;項目情況:(一)采購內容:中國銀行燕郊分行三河支行對公普惠授信客戶清收案件律師代理費用。 標包劃分:共分為1個標包。 響應缺漏項處理:投標人須對本項目所有服務進行響應及報價,否則其投標將被拒絕。 中標人數量:1家 服務期限:兩年 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最高投標限價:風險代理費率4%(含稅) (二)采購流程:公開招標
2.2招標范圍:中國銀行燕郊分行三河支行對公普惠授信客戶清收案件律師代理費用。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一)投標人及所報服務的資質要求如下: 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合法主體資格及資質,以及相適應的技術能力、專業能力、風險控制能力等。 2.投標人依法注冊成立,具備國內司法機構頒發的通過年檢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3. 投標人在近三年內2021年1月1日至招標發布之日(含),須有至少一個有銀行業貸款不良資產清收風險代理勝訴案例(以勝訴案件取得的有效法律文書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如實提供與最終用戶簽訂或最終用戶蓋章出具的業績證明材料,業績證明材料如為框架協議或入圍協議復印件,還須同時提供該框架協議或入圍協議項下的最終用戶蓋章的訂單復印件,或同時提供最終用戶訂貨電子頁面截圖和增值稅發票復印件。業績證明材料中一般應包含合同或協議標的物、合同或協議正文第一頁、勝訴案件有效法律文書、執行回款成功證明等關鍵信息,如評標委員會認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則可能被視為證明無效。合同或協議的買方必須為最終用戶)。
3.1.2其他要求:(二)其他必須滿足的要求: 1. 投標人須在法律和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代理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招標人為本項目所委托的咨詢公司或其附屬機構有任何關聯。 2. 投標人必須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得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否則不能參加本次招標。 3. 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項目分包:未經招標人允許,投標人不得將本項目采購內容以任何方式進行分包。 5. 投標人不得將本項目采購內容以任何方式進行轉包。 6. 截至招標發布之日(含)止,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7.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標發布之日(含)止),投標人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或涉及環境保護、勞動用工、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重大違法違規,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的罰款等行政處罰。 8. 截至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投標人未處于中國銀行供應商不良行為禁止準入處罰期內。 9. 投標人須保證:招標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務時,在使用的國家/地區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與第三方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肖像權等民事權利相關的侵權行為。如果有任何因招標人使用投標人提供的服務而提起的侵權指控,投標人須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10.存在關聯關系的投標人不同時參與本項目。 關聯關系投標人包含以下情況: (1)與本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其他投標人; (2)與本投標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投標人。 投標人應向招標人如實披露與本投標人存在關聯關系的其他投標人。招標人有權取消關聯關系投標人參與本項目的資格或重新組織招標。 11.投標人之間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12.投標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有效,投標人如提供虛假材料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其投標將被拒絕,招標人有權將其列入中國銀行供應商不良行為名單。 13.投標人應未受到聯合國、中國或其他招標人認為需適用的制裁發布主體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對象擁有或實際控制。 14.投標人最近三年無違法違紀行為,業界聲譽良好,具備專業律師服務資質且具備同類案件經驗豐富的專業律師團隊。 15.投標人及律師未被列入我行限制使用名單,且符合我行有關利益沖突的管理要求。 16.律師事務所及擬為我行提供服務的律師不存在重大負面信息,及其他可能影響其提供法律服務,或可能對我行造成損害的情形。
。
3.2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11-07至2024-11-13,每日上午09:00時至12:00時,下午14:0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 郵箱電子郵件 獲取招標文件,獲取招標文件時需攜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等資料。
4.2招標文件售價 200 元,售后不退。
有意向的供應商可按以下時間和方式提交報名材料并領取招標文件:時 間:2024年11月7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止,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領取方式:電子郵件領取,郵件題目注明“領取中國銀行燕郊分行三河支行對公普惠授信客戶清收案件律師代理費用項目三次招標文件”。請使用公司郵箱發送郵件到指定的郵箱,在郵件正文中明確領取人公司名稱,經辦人姓名、聯系電話和電子郵箱。郵件附件須有:1. 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及年檢記錄(加蓋公章的掃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掃描件加蓋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附法人代表身份證、被授權人身份證)掃描件加蓋公章、被授權人近3個月養老保險繳納證明掃描件加蓋公章;3. 投標人在近三年內2021年1月1日至招標發布之日(含),須有至少一個銀行業貸款不良資產清收風險代理勝訴案例業績證明材料(掃描件加蓋公章)。報名資料(加蓋公章)需在報名審核通過后,送達或郵寄至廊坊市。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4-11-27 13:30:00 ,地點為 投標文件遞交時間:2024年11月27日下午13:00-13:30(北京時間)。開標及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11月27日下午13:30(北京時間)。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開標及遞交投標文件地點:廊坊市;本項目不接受郵寄形式遞交的投標文件。投標文件須密封后于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送達指定地點,投標人須派其合法的授權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指定地點并簽字確認,投標文件一經遞交不予退還。 。
5.2 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看,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會員后可下載詳細的招標、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和部分招標文件等。
聯系人:袁 先 生
手 機:13021066931
郵 箱:13021066931@163.com
溫馨提示: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閱,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點擊 注冊 / 登錄,或聯系工作人員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獲取詳細的招標公告、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及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等。